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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智慧社区、智慧街区建设

Tiantc 尧承 / 2020-09-27
尧承:数智产业,慧联美好
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智慧社区、智慧街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青岛市智慧社区、街区建设主要从加快部署智慧社区基础设施、推进提升智慧社区服务水平、加快提高智慧社区治理能力、推动特色化智慧街区建设等四个方面发力,今年将打造不少于28个智慧社区试点、14个智慧街区试点;到2022年,全市40%的城市社区建成智慧社区、具备条件的主要城市街区基本建成智慧街区。
 
 
《实施意见》部署了青岛市推进智慧社区、智慧街区建设的四大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部署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包括完善社区基础网络建设,推进社区物联网建设应用,提升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水平。
 
二是推进提升智慧社区服务水平。包括提高党建和政务服务能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完善生活保障措施和拓展精准特色服务。
 
三是加快提高智慧社区治理能力。包括推动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加快推进分散化的应用系统向市、区(市)级系统整合。深化网格化管理和应用,建设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按需推进区(市)级平台建设。加强安全管理,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高社区安防能力和质量,加强安防、民防管理;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实现门禁及各类业务APP的实人认证服务,推广“一码通”社区应用,加强数字化管理。
 
四是推动特色化智慧街区建设。包括升级街区服务设施,推广具备智能识别功能的垃圾分类、智能杆等设备。建设完善低能耗、友好型、智能化街区基础设施。提升街区生活体验,发展特色街区服务。加强街区公共安全管控。
 
以下为《实施意见》全文。
 
关于加快推进智慧社区、智慧街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社区、街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市智慧社区、智慧街区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打造“设施智能、服务便捷、治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为目标,以居民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以“互联网+”为创新引擎,着力构建保障有力的智慧社区基础设施、便捷开放的智慧社区服务体系、安全高效的智慧社区治理体系、特色鲜明的智慧街区建设体系,推动智慧社区、智慧街区建设模式创新。
 
  (二)建设目标。2020年,智慧社区、智慧街区示范建设稳步推进,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青岛西海岸新区至少各建成3个智慧社区、1个智慧街区示范点;城阳区至少建成5个智慧社区、2个智慧街区示范点;其他区(市)至少建成2个智慧社区、1个智慧街区示范点;逐步扩大示范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和模式。
 
  到2021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30%的社区建成智慧社区,崂山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40%的社区建成智慧社区,完成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市级、县级试点智慧社区建设任务。
 
  到2022年,智慧社区、智慧街区建设全面推进,全市40%的城市社区建成智慧社区、具备条件的主要城市街区基本建成智慧街区,青岛市智慧社区、智慧街区建设成为山东省样板,在全国达到领先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部署智慧社区基础设施
 
  1.完善社区基础网络建设。推进社区宽带、无线网络建设,提升社区光纤覆盖率和传输速度。加快社区内4G、5G等无线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公共区域类型,实现无线按需覆盖,高清数字电视网络接入能力全覆盖,提高数字电视、网络电视、IPTV互动电视入户率。(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移动青岛分公司、中国联通青岛市分公司、中国电信青岛分公司、山东广电网络青岛分公司、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社区物联网建设应用。推动物联网技术在社区建设各领域的深度应用,扩大传感终端、传感网络等在社区的建设使用,鼓励社区使用充电桩、电梯控制,温湿度监测和水、电、气、暖智能终端等物联网服务。(各区、市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管理局,青岛供电公司、青岛能源集团、青岛水务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推动建立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建设社区智能运营展示中心。利用社区平台汇聚的数据,实现社区数字化运营管理。为社区配备信息显示屏等服务终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和载体。推广、普及智能照明设备,进一步提升路灯、景观灯等的节能率。(各区、市政府,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提升智慧社区服务水平
 
  1.提高党建和政务服务能力。通过信息化手段辅助党务管理,打通党员与社区居民的服务交流通道。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推进社区信息服务平台综合性集成,提供社区政务服务综合窗口,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信息化手段提供水、电、气、暖等统一的便捷查询缴费入口,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事业缴费和查询服务。(各区、市政府,市委组织部,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发展网上便民服务,逐步提高社区超市、便利店等在线网购业务接入率。发展社区居民智慧化通行和停车服务,通过面部识别或扫码支付等实现居民通行全程自助,提供社区智能化出入管理、停车引导等服务。(各区、市政府,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生活保障措施。提升社区医疗服务水平,建立社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发展社区门诊在线服务和基层社区远程医疗服务。通过智能终端为居家老人提供远程看护、紧急支援等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保姆、保洁等家政服务在线预约业务,推动家政服务咨询、投诉等业务接入统一服务热线。(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拓展精准特色服务。发展针对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社区特色服务,探索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平台,提供跨区域结算、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管理等服务。加强社区退役军人信息化服务,推动信息采集管理,为拥军优属活动提供技术支撑。(市残联、市退役军人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提高智慧社区治理能力
 
  1.推动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坚持集约统筹,市、区(市)两级已经建设的信息系统,社区原则上不再建设,加快推进分散化的应用系统向市、区(市)级系统整合。统一信息系统建设、接口、数据等相关标准,整合信息采集入口,打破数据壁垒,推动实现纵向、横向信息资源共享,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各区、市政府,市大数据局、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网格化管理和应用。建设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按需推进区(市)级平台建设。推动社区网格化数字管理,提升社区网格事务处理能力和解决速度,完善集人、地、物、组织于一体的网格化社区管理与服务模式,提升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和精细化程度,实现社区管理无盲点、全覆盖。(各区、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安全管理。推进智慧安防社(小)区建设,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高社区安防能力和质量,加强安防、民防管理。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实现门禁及各类业务APP的实人认证服务,推广“一码通”社区应用,加强数字化管理。进一步提升社区环境数字化监测能力和警民联动安全治理服务覆盖率。(各区、市政府,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人防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特色化智慧街区建设
 
  1.升级街区服务设施。推进街区设施智能化升级,建设智能绿化系统,实现智能浇灌,提高非传统水源使用效率。建设基于时间、人员的可控智能照明设备,推广具备智能识别功能的垃圾分类、智能杆等设备。建设完善低能耗、友好型、智能化街区基础设施。(各区、市政府,市园林和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街区生活体验。鼓励通过AR、互动投影、特色景观照明等为市民提供沉浸式的交互体验,提供智能化的不停留、非接触式出入认证、反向寻车等服务,鼓励街区停车位共享。发展街区融媒,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党建、政务服务信息的智能推送,多渠道发布街区图书馆、科普讲座等信息,实现资源共享,提升街区物质、文化生活体验。(各区、市政府负责)
 
  3.发展特色街区服务。运用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结合街区发展方向和地域特点,发展智慧餐饮、自动化配送、无人驾驶、智能导引、智能共享设施等特色服务,不断提升市民生活体验,增强信息化带来的获得感。(各区、市政府负责)
 
  4.加强街区公共安全管控。提升街区安防及报警能力,对人群聚集、徘徊滞留等异常情况实时报警并与公安部门快速联动,实现自动、精准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智慧消防”建设,对消防设施、车道等进行集中监测,智能发现、预报火情并与消防系统关联。(各区、市政府,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智慧社区、智慧街区建设工作由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各区(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承担具体建设目标和任务,密切配合,确保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考核。各区(市)、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推进、协调力度,加强工作督导、调度,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智慧社区、智慧街区建设动态,积极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和监督考核。智慧社区、智慧街区评定工作由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各区(市)组织实施。
 
  (三)确保数据安全。加大数据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社区居民、社区工作者的信息安全意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推进数据交换共享、增强数据服务的同时,强化数据安全管理、严格数据保护程序,确保数据和系统安全,防止个人信息和工作信息泄露,切实保护居民隐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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