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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承智慧物业发布社区治安管理规定

尧承集团 / 2020-07-17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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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区治安管理的意义
安全保卫工作由尧承智慧物业管理处负责, 并由我们当值安保主任全权负责小区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在当值中必须全面掌握小区情况, 及外围情况, 搞好管理工作, 发现违反小区管理规定, 影响小区正常运转的人或事, 必须立即加以制止, 并妥善做出处理, 保持小区良好的管理秩序, 如果在当值中发现大问题, 在作出妥善处理的同时, 必须向物业经理或主管汇报, 必要时应请公安机关协助处理。尤为重要的小区正门,球会,绿化广场,车道, 是小区内部人员和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的必经之路, 同时也是反映一个小区治安状况好坏和精神文明程度的窗口, 是治安防范的重要防线。历来受到高度重视, 因此安全保卫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二、门岗安全管理
各门岗为小区车辆人员进出的主要通道, 根据需要设安保人员二至三名, 负责本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在管理当值时, 必须对本岗人员, 车辆物品的进出全面进行控制, 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检查工作, 如果发现可疑的人或事, 必须认真妥善的作出处理, 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并做好处理记录, 对客户人员的进出, 做好登记工作, 门岗对小区内进行装修等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必须佩带由管理处签发的胸卡, 否则不得进内。岗位之间必须加强协调, 互通情况, 做好协同的工作。
 
三、物品的进出管理
对外来各类物品的进出, 各岗必须认真检查, 并问清物品所到部位,大批建筑材料进场, 必须夜间进入, 对危险的易燃, 易爆, 易污染物品, 不得擅自进入小区, 对物品的出门, 必须凭有效的出门单, 凭证出门, 我们当值安保人员认真做好登记记录工作。
尧承智慧物业
四、巡检的安全保卫工作
管理处当值的安保人员必须对小区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安全巡检检查, 安全巡检检查与小区设备, 设施, 防火, 防盗相结合进行巡检, 夜间和节假日应增加次数加强巡检, 在巡检中发现可疑的人和事, 必须做到追踪盘查, 巡检必须做到认真, 仔细, 全面。并做好记录, 汇报上级。
巡检不但可以有效地遏制罪行的发生, 同时亦能够预早察觉任何可能发生在小区内的任何设施损坏、意外或火警, 巡逻的次数理应遵照主管的吩咐或公司的训示进行。
4.1 以下为一般巡逻时可采取的设备:
无线电对讲机
尧承智慧物业巡逻系统
巡逻签到簿
4.2
当进行巡逻时, 职员须要留意以下各点:
4.2.1
确使小区内所有门, 闸或特定地方按指示及程序锁妥。
4.2.2
确定所有锁, 挂锁及锁具完全完整无缺。
4.2.3
若巡逻时发现单位门, 闸未锁好, 应立即通知有关公司或住户, 以确定是人为疏忽或遭人盗窃。
4.2.4
巡逻小区内之公共地方, 如垃圾房、楼梯、电表房及电线房等, 以确保并无人匿藏。
4.2.5
巡视小区各主要防线, 包括外围外墙、天台、花园、平台及低层窗户等是否安全及关闭妥当, 以防贼人非法进入或由邻近小区攀爬入内。
4.2.6
留意小区各通道之灯光是否足够或需要调校, 更换及修理。
4.2.7
如发现任何人在小区内流连或举止可疑, 应立即加以盘问、记录或必要时知会警方。
4.2.8
巡逻停车场时, 需留意停车场内一切车辆活动情况, 如发现任何可疑或陌生车辆进入, 应加以调查及记录。
4.2.9
若发现小区设备有任何损坏或个别单位有特别情况, 例如水管爆裂、漏煤气、渗水或冒浓烟等情况, 应立即向上司报告, 以安排适当人员进行抢修, 以免小区遭受严重损失。
4.2.10
留意个别单位之警钟系统包括警号, 及闪灯是否已经被触动, 如有可疑, 应报告上司。
4.2.11
留意物业范围内一切防火设备是否妥当, 避免人为疏忽, 留下火种造成火警。
 
五、物业管理记录
5.1
任何有关管理工作的记录, 或公司指示文件记录, 必须妥为保存。
5.2
上述记录必须要有系统方式去处理。
5.3
物业主任必须确保上述记录完整及准确。
5.4
公司不会容许任何职员疏忽处理及保存物业之记录。
 
六、车辆的进出管理
对外来车辆进出物品要强化验证, 车辆装运物品要检查核对。发现车辆强行闯进闯出, 停车又不接受检查的, 一方面要采取有效的措施, 加以制止; 另方面则要详细的记录车型, 车号及司乘人员的相貌, 特征, 以备调查, 另外, 还要做好车辆的流通工作, 使之通畅, 防止车辆在车道聚集或抢进抢出, 造成秩序混乱, 交通堵塞和各种事故的发生。
 
七、事件报告
如意外、偷窃、打劫、火警或其它特别事件等。
 
7.1
凡物业范围内发生任何意外事件, 如偷窃、打劫、火警或其它特别事件, 安保人员应立即通知上司处理。
7.2
照顾伤者, 而拥有救伤资格之安保人员, 在救护人员未到时应对伤者施以急救。
7.3
在事件发生时, 所有安保人员应遵照主管或在场最高级职员之指示去处理, 或遵照上司的指示。
7.4
各管理主管应于事件后尽快向上司提交报告。
7.5
安保人员在未得到公司之同意, 不得将事件资料提供予任何人士或传媒。
 
八、应急事项处理
8.1
盗窃(由管理公司发现)
8.1.1
接获部门职员报警被偷盗, 应记录下时间及地点, 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8.1.2
派管理员驻守被盗部门及小区所有出入口, 保护现场, 禁止无关人员进出。
8.1.3
第一时间通报公司, 禁止传媒人士进入小区内采访。
8.1.4
物业及保安主管安排管理员及安保人员加强出入警戒, 安排对整个小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若有需要暂停职员和访客出入, 以防匪徒逃逸。
8.1.5
如公安到场, 由主管表明自己身份, 带公安至案发现场, 提供尽力帮助。向公安人员提供由小区内闭路电视拍摄到的录像带, 以便跟进。
8.1.6
记录整件事情, 详细了解相关时间小区安全工作状况及相关人员报告, 调查有关案发之原由。
8.2
员工发现偷盗
8.2.1
安保人员在巡逻中发现有部门被撬窃, 不得擅自进入盗窃现场, 以免破坏证物。
8.2.2
第一时间向当值主管和控制中心报告, 并及时通报公司主管人士至现场。记录下发现时间, 经过及当时情况。
8.2.3
通过查找用户数据联络用户, 请其尽快返回, 以确认情况, 及时报警处理。
8.3
抢劫
8.3.1
小区每天出入客人众多, 保安人员必须谨慎留意各出入人士。
8.3.2
安保人员在当值中接获有抢劫报警, 安保人员应立即通知主管, 由主管了解是否须要报警, 并做好各通道闭锁和警戒工作(大门, 铁闸)。
8.3.3
查清案发地点时间, 并派安保人员携警械, 对讲机至现场核查, 监控中心开始对所有通道, 进出口进行搜寻, 并对一切可疑人进行录像。
8.3.4
不论在任何地点, 安保人员遭遇匪徒时, 应保持镇静, 尽量拖延事件, 以利公安到现场处理。(在人员力量对比处于劣势时, 尤需注意, 可开着对讲机与匪徒对话, 拖延时间, 并将有提示性, 如具体位置的对话传送给其它安保人员, 以利下一步动作。)
8.3.5
如安保人员至现场时, 匪徒已逃逸小区范围内, 或阻拦无效, 而公安仍未到场时, 应现场调查匪徒之体表特征及逃跑方向, 并通知公安处理。
8.3.6
做好当事人安抚工作, 如有伤者, 应实时拨打 “112”, 救护电话, 电召救护车协助。
8.3.7
如案情不明及无涉嫌人员离开过小区, 应和公安机关一起开展小区整体安全检查, 并携带好对讲机及警械, 随时通话保证通讯畅通。
8.3.8
遇被匪徒捆缚, 应尽力松缚或设法向其它人士报警求助。
8.4
防盗警铃, 红外防盗报警器工作
8.4.1
重要工作单位和部分信道在规定关闭时间内, 即保持防盗警铃和红外防盗报警工作状态, 当有任何人或相似红外特征物体进入时, 警铃即为触动。
8.4.2
安保人员在接获报警后应立即至现场查询报警之原因。监控操作人员亦展开对该区域搜寻录像及控制。
8.4.3
如属偷盗, 打劫或其它罪行, 按8.1, 8.2, 8.3处理。
8.4.4
如属警钟误报, 即予以复位处理, 并通知维修技术员检查和维修。
8.5
斗殴
8.5.1
小区内禁止任何人士殴斗, 安保人员一旦发现有殴斗情况, 应立即予以制止, 控制事态, 避免滋扰其它人士。
8.5.2
当殴斗行为扩大或已造成人身受伤, 财产损失时, 应立即报警处理, 管理员、保安员, 救护人员做好现场人员救护, 财产损失拍照留证工作。
8.5.3
如有伤者, 安排救护工作或拨打“112”救护电话, 送医院急救。
8.5.4
暂押肇事者至交公安处理, 如肇事者逃逸, 尽量阻止及记录事件经过及当事人特征, 身份证明交于公安追捕。
8.5.5
安保人员于处理殴斗事件时应避免动用武力。
8.6
可疑对象处理
8.6.1
安保人员如在小区内发现可疑对象, 必须镇定, 不要触动或打开, 并通知监控中心当值主管。
8.6.2
如该可疑物初判比较危险时, 应设立隔离区域, 指导人员避开该区域。予以进一步检查。
8.6.3
如确定属危险或爆炸物品时, 应立即报警“110”, 并疏散小区内所有人员, 待公安人员到场处理。
8.6.4
如属一般遗下对象按拾物处理。
8.7
偷车
8.7.1
进出停车场所有车辆都应记录进出时间,访客记录。
8.7.2
安保人员如发现有偷车情况, 应立即通知监控中心, 同时关闭进出口闸门, 以免窃贼逃逸。
8.7.3
记录被盗车辆形牌号, 颜色, 型号, 记下窃贼人数和体表特征, 及有否凶器。
8.7.4
记录被盗车辆行驶路线。
8.7.5
安保人员勿阻拦闯关车辆。
8.7.6
至公安人员到场后, 将以上情况向其提供, 并协助公安人员处理, 记录到达公安人员情况, 以备后查。
8.8
物业范围内交通事故(物业设备变损)
8.8.1
安保人员发现有车辆在小区范围内有交通事故, 导致设备损坏的, 应立即通知主管, 并于现场抄录驾驶人详细资料, 登记车车牌号码及驾驶执照等。
8.8.2
在驾驶者面前用照相机记录现场情况, 行车路线, 方向角度, 损坏情况等, 让驾驶者自愿承诺赔偿书面文本。主管安排安保人员聚守小区出入口, 以免混乱, 并安排安保人员流通车辆, 禁止任何人士围观。
8.8.3
如被损坏之设施急需修理, 须通知维修人员立即进行。
8.8.4
如有需要, 经本公司批准后, 向公安报警。
8.8.5
详细记录事情经过, 上报公司。
8.9
物业范围内交通事故(涉及两部或以上车辆)
8.9.1
安保人员应立即通知主管, 由主管了解是否须要报警。
8.9.2
主管安排安保人员紧守小区出入口, 并安排安保人员流通车辆, 以免阻塞。
8.9.3
如轻微损坏, 无需报警, 主管应劝导车辆尽快离开物业范围。
8.9.4
如已报警, 应尽量控制时间, 使物业范围交通尽快恢复。
8.9.5
详细记录事件经过, 上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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